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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簡稱澳門世貿仲裁中心)於2024年12月7日在澳門世貿中心澳門廳成功舉辦了“《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投資爭端調解工作坊”。此次活動主要面向澳門世貿仲裁中心的認可調解員及CEPA投資爭端調解員,澳門世貿仲裁中心副主席趙鎮昌、秘書長黃淑禧以及澳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的代表也參加了此次活動。
澳門世貿仲裁中心繼2021年6月舉辦“CEPA投資爭端調解課程”,今年再次舉辦此次工作坊,旨在深化CEPA投資爭端調解員對《〈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投資協議》(簡稱《CEPA投資協議》)投資爭端調解機制的理解,亦為澳門世貿仲裁中心的認可調解員提供學習和掌握該機制的機會,培養更多具備處理“CEPA投資爭端調解”能力的澳門調解員。
此次工作坊的第一部分由亞洲排解爭端學院有限公司創始人姚定國律師主講。他深入解析《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投資協議中的調解機制,分享了國際投資爭端解決機制的歷史發展以及相關的調解技巧。工作坊的第二部份由原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香港仲裁中心秘書長王文英博士主講,她圍繞《CEPA投資協議》中的調解機制,探討了CEPA投資爭端調解與商事調解的區別,並分享實用的調解技巧。
澳門世貿仲裁中心秘書長黃淑禧表示,內地與澳門於2017年12月18日簽署了《CEPA投資協議》。該協議在投資保護方面,共同設立了一套符合“一國兩制”原則、切合兩地需要的爭端解決方案,包括友好協商、投訴協調、通報投資工作小組協調處理、調解和司法途徑等五種形式,為兩地投資者的權益提供了全面和有效的制度性保障。根據調解機制,當一方投資者與另一方部門或機構產生投資爭端時,可以遵循機制中詳細列出的原則、條件等,選擇以調解方式尋求解決爭端。澳門世貿仲裁中心作為澳門《CEPA投資協議》投資爭端調解機制的調解機構之一,於2018年12月完成及公佈《〈CEPA投資協議〉調解規則》,並選拔了來自不同行業的澳門調解員加入“CEPA投資爭端調解員”名單。本次工作坊報名反響熱烈,報名的學員比預期多,體現了澳門調解員對CEPA投資協議及相關調解機制的深切關注,也展示了他們對提升自身專業素養的濃厚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