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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簡介

       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原稱為「澳門世界貿易中心自願仲裁中心」,由澳門政府於一九九八年六月五日通過第48/GM/98號批示宣告成立。
       本中心成立最主要的目的是在本地區推廣及發展仲裁和調解這兩種非司法性質的解決紛爭的程序,以便讓存在爭議的當事人在選擇解決糾紛的方式時,除可提起司法訴訟外,能有另外可以考慮的途徑。
       自成立後,本中心一直為實現其目標而不斷努力及在仲裁和調解的工作上積累豐富的經驗,有足夠的能力為當事人解決民事,行政或商事方面的爭議。
       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的辦事處設於澳門世界貿易中心內,其日常運作由一理事會領導,而理事會則由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五名理事所組成。
       本中心的仲裁員及調解員分別來自本地區或外地的各個不同領域,包括法律、金融、建築、運輸、國際貿易及資訊科技等等,各人在其專業範疇內均具有豐富及為人所認同的資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