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址 | 澳门友谊大马路918号, 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十七楼 |
| 电话 | (853) 2875 2088 |
| 传真 | (853) 2872 7633 |
| 电邮 | secretariat@mac.org.mo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3:00,14:45-18:00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发布时间: 2026-06-02
加入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仲裁员名册》申请公告
为积极配合国家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对澳门仲裁发展之政策方向,进一步提升仲裁服务之专业水平与质量,本仲裁中心新一届《仲裁员名册》现正以公开报名方式接受申请。相关申请要求及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仲裁员名册》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三年。
二、本仲裁中心《仲裁员名册》内的仲裁员须知:
1. 在任期内须完成本仲裁中心规定之最低持续专业发展制度(CPD)分数要求的活动,(详见《仲裁员持续专业发展制度》)。
2. 须遵守《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内部规章》(2024年7月1日生效)等中心之内部规章及其他规则。
三、申请加入《仲裁员名册》的条件
申请加入名册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备五年或以上仲裁实务经验,并曾担任不少于五宗案件之仲裁员并撰写裁决书;
2. 具备至少五年在专业性或技术性领域之工作经验;
3. 能以中文、英文或葡文任一语言作为工作语言;
4. 愿意遵守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5. 未曾因故意犯罪而被法院判罪,且未有因不良名誉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惩处的记录;
6. 能够保证仲裁办案时间,并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结案。
*申请人可对上述第1及第2项条件的任一或两项要件提出豁免请求,并须附同相关证明文件,尤其包括申请人在仲裁或相关专业领域中的认受性、所取得的成就、曾撰写与仲裁相关的学术论著、已纳入其他国家/地区仲裁机构的仲裁员等。
*如有任何争议,本仲裁中心保留最终决定权,并得视需要邀请具备特定资格(如国籍、住所地、语言能力或专业经验)的人士加入名册。
四、申请程序
1. 报名方式
申请人需于即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前,线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线上报名),或下载《加入仲裁员名册申请表》,填妥资料后将申请表及所需文件一并电邮至info@mac.org.mo。
2. 注意事项
1) 申请不获接纳者,本仲裁中心将不另行通知。
2)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提供的资料如有不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3.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与本仲裁中心秘书处李小姐或陈小姐联络,电话 : (853) 2875 2088。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