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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新一届《仲裁员名册》现正接受申请

发布时间: 2026-06-02

加入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仲裁员名册》申请公告

为积极配合国家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对澳门仲裁发展之政策方向,进一步提升仲裁服务之专业水平与质量,本仲裁中心新一届《仲裁员名册》现正以公开报名方式接受申请。相关申请要求及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仲裁员名册》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三年。

二、本仲裁中心《仲裁员名册》内的仲裁员须知:

1.    在任期内须完成本仲裁中心规定之最低持续专业发展制度(CPD)分数要求的活动,(详见《仲裁员持续专业发展制度》)。

2.    须遵守《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内部规章》(202471日生效)等中心之内部规章及其他规则。

三、申请加入《仲裁员名册》的条件

申请加入名册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备五年或以上仲裁实务经验,并曾担任不少于五宗案件之仲裁员并撰写裁决书;

2.    具备至少五年在专业性或技术性领域之工作经验;

3.    能以中文、英文或葡文任一语言作为工作语言;

4.    愿意遵守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5.    未曾因故意犯罪而被法院判罪,且未有因不良名誉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惩处的记录;

6.    能够保证仲裁办案时间,并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结案。

*申请人可对上述第1及第2项条件的任一或两项要件提出豁免请求,并须附同相关证明文件,尤其包括申请人在仲裁或相关专业领域中的认受性、所取得的成就、曾撰写与仲裁相关的学术论著、已纳入其他国家/地区仲裁机构的仲裁员等。

*如有任何争议,本仲裁中心保留最终决定权,并得视需要邀请具备特定资格(如国籍、住所地、语言能力或专业经验)的人士加入名册。

四、申请程序

1.     报名方式

申请人需于即日起至2026731日前,线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线上报名),或下载《加入仲裁员名册申请表》,填妥资料后将申请表及所需文件一并电邮至info@mac.org.mo

2.     注意事项

1)  申请不获接纳者,本仲裁中心将不另行通知。

2)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提供的资料如有不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3.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与本仲裁中心秘书处李小姐或陈小姐联络,电话 : (853) 2875 2088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所有。